2019年11月10日,南溪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在南大路石鹅村查获南溪区搬运公司驾驶员苏**驾驶大型客车川Q35***超员20%以上严重违法行为(核载35人,实载47人)。驾驶员苏**将面临500~2000元的罚款,一次性记满12分,驾驶证由A1A2降级为A2A3,并被纳入重点驾驶人“黑名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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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第1款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同时,第三款规定,有前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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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车超员的危害性
超员后,必然有部分乘客只能站立或挤在车厢内,在车辆行进过程中,如急转弯、刹车,很容易造成乘客在车厢内磕碰,容易发生“客伤”事故,特别是对一些根本没有任何防护能力和自救能力的孩子,像这样超员行驶,一旦出现意外,后果将不堪设想,就算是一个急刹车,都有可能对孩子造成伤害。由于客车超员载客,导致车辆超出其载重量,会增加驾驶人在行车过程中的不稳定性,车辆在超员状态下,载重量增大,车辆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危险性也相应增大。如果严重超员,则极易因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引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转向失控等,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超员让逃生和抢救变难
让无座乘客更危险
请谨记:安全交通 文明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