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作风正派,师德高尚,思想素质好。
2、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扎实的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生动灵活而又现代创新的教学方式,掌握并能熟练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以上。
3、具备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或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
(1)教学成绩获区县质量一等奖,或市二等奖及以上。
(2)参加说课、赛课获区县一等奖,或市二等奖及以上。
4、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积极上进,教学方法新颖灵活,表达能力强,富有亲和力,善于与学生交流沟通,善于培养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和学识水平。应聘者五官端正,性格开朗,口齿清楚。
5、考试和试讲(微课)成绩达学校相应要求。
6、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能胜任教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