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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宜宾一村民“娶”了个“越南媳妇”,还生了3个孩子,没想……

  • 轩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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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9/1/22 20:42:54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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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越南女子非法入境后,与屏山县一男子同居并生育三小孩,生活多年。原以为可以瞒天过海“蛰伏”下去,没想到在一场基层基础走访工作中,与锦屏派出所民警“不期而遇”。目前,“越南媳妇”已被遣送回国。


2017年,锦屏镇某村王某(化名)到锦屏派出所为三个小孩上户,民警通过工作发现小孩的母亲系越南籍人,立即向王某了解该女子下落并宣传法律政策,明确告诉王某该女子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应及时到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登记备案。王某却告知该女子已返回越南,民警也未在当地发现其踪迹,事情暂告一段落。


2018年9月19日,锦屏派出所民警开展基层基础走访工作时,却发现越南籍女子又回到了王某家里,派出所民警立即向县局治安大队汇报,并受案开展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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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民警与MATHI****


经查,MATHI****(女,26岁,越南籍人)于2011年7月通过云南省河口边境附近非法入境到中国,后到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锦屏镇某村与王某居住生活,现已与王某生育3个子女,因孩子上户问题该女子曾回到越南老家,孩子的户口解决后,又于2017年8月未持有效证件的情况下从广西防城港市东兴口岸附近再次进入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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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屏山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中队接到上级通知,已经查明该女子的真实身份信息,可以将其遣送出境。


宜宾至河口距离1200多公里,由市局统一部署,负责遣送的民警乘坐大巴车,历时14个小时,横跨3个省安全地将各区县共计6名越南籍非法入境人员送返回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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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遣送六名非法入境人员返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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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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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慎重对待跨国婚姻,不要轻信介绍人的花言巧语,以防上当受骗。


二、要查看外籍女子的证件,要有我国的合法签证,非法入境、非法居留将受到罚款或拘留和遣送出境的处罚。


三、结婚前男女双方一定要相互了解,要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减少婚后因性格不合等原因而出现离婚、逃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四、婚前应携带外籍适婚对象参加健康体检。


五、外籍新娘首次入境办理的签证属于旅游签证,只有1个月的时效,需在签证到期前7天内到公安局出入境窗口办理签证。


六、办理居留许可证需提交的材料包括:外国人住宿登记表、健康证明(首次办理)、结婚证书、配偶的户口薄及身份证。

法律法规:


“三非人员”是指“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人。


非法入境是指外国人未持有中国主管机关签发的有效入境签证或合法有效的入境证件、或未从我对外开放、指定的口岸入境、或未经边防检查站查验而进入我国国境的违法行为。


非法居留是指在中国居(停)留的外国人,未在签证或居留许可规定的有效停留期内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证件的违法行为。


非法就业是指未取得在华合法就业身份,私自从事社会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遣送出境:


(一)被处限期出境,未在规定期限内离境的;

(二)有不准入境情形的;

(三)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

(四)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需要遣送出境的。


其他境外人员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遣送出境。被遣送出境的人员,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一至五年内不准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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