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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28岁男子杀妻被判15年,服刑11年后妻子回家了,冤案昭雪获赔70万

  • 骏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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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8/11/5 16:32:32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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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要讲述的是20多年前发生的一件事。当事人名叫佘祥林,是湖北省京山县雁门口镇人。事情发生在1994年,当时佘祥林28岁。1994年1月20日,佘祥林的妻子张在玉失踪后,其亲属怀疑是被他杀害。同年4月11日,吕冲村一水塘发现一具女尸,经张的亲属辨认与张在玉的特征相符。1998年6月,京山县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佘有期徒刑15年,同年9月,荆门市中级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图为佘祥林。(图片来自东方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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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案件突然来了一个180度的大逆转。 2005年3月28日,被“杀害”的妻子张在玉突然回娘家了,而此时,因“杀妻”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的佘祥林,已在狱中度过了11个春秋。张在玉突然回来后,为了慎重起见,公安机关通过DNA鉴定,证实了她的身份。3月30日,湖北省荆门市中级法院紧急撤销一审判决和二审裁定,要求京山县法院重审此案。图为“佘祥林杀妻冤案”重审,围观市民。(图片来自东方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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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张在玉回来后,一切真相大白。原来那天张在玉和丈夫佘祥林吵架后,离家出走了,一路乞讨到了山东,并与山东一男子“结婚”,育有一子。2005年3月31日,与张在玉一起回娘家的就有她的现任“丈夫”和儿子。2005年4月13日,京山县人民法院经重新开庭审理,宣判佘祥林无罪。图为“杀妻”冤案受害人佘祥林2005年4月13日被当庭无罪释放。(图片来自东方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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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13日10时40分,湖北省京山县人民法院宣判佘祥林无罪当庭释放,当法警簇拥着佘祥林离开审判庭的时候,佘祥林极力回头,似乎想在这11年前宣判他有罪的法庭上找到些什么。(图片来自东方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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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离家出走11年的佘祥林的妻子张在玉。就是因为她,佘祥林才蒙受不白之冤,导致坐牢11年。11年来,佘祥林在狱中写了厚厚的申诉材料,并记下了好几本日记,但冤情依旧。要不是她回来了,佘祥林还得坐牢4年。从这个角度来说,佘祥林还很感谢妻子张在玉呢。(图片来自东方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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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祥林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入狱后,家里发生了一系列变故。女儿辍学、其母病故、亲友为他上访时曾被扣押。现在佘祥林无罪当庭释放,他回家后,到母亲的坟墓前拜祭母亲。佘祥林一边磕头一边对母亲说:“娘啊,儿子没有杀人,儿子是冤枉的,现在好了,儿子的冤案清白了,儿子回家了。娘,你老人家可以瞑目了。”图为佘祥林跪拜母亲的坟墓。(图片来自东方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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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底,因“杀妻”罪名蒙冤下狱11年的佘祥林及其家人,向国家提出1000万的赔偿,最终累计获得70余万元国家赔偿。图为佘祥林和女儿都露出了灿烂的笑容。“城乡扫描”编后语:佘祥林冤案启示我们,只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才能保证司法公正,让“绝不放过一个坏人,也绝不冤枉一个好人”落到实处。读者朋友们,对于佘祥林冤案你想说点什么呢?(图片来自东方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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