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盐津8岁女孩惨遭后妈虐杀,先用麻袋将女孩捂晕,背上树林后再将其脖子拧断,并用镰刀敲碎女孩头颅,随后又用开水倒在女孩身上,整个及其残忍,令广大网友无比痛心和愤怒。
8月29日,“后妈杀人”事件再次发生,四川乐至一位15岁的后妈,把3岁的娃儿丢进水池淹死。
从视频里看到一个小孩漂浮在水池里,被大人从水里抱出来时身体呈现出不自然的僵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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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围是围观的群众与唏嘘声
该惨剧发生在8月29日。事发地位于乐至县东山镇凤凰村一处水池,一名3岁幼童被村民发现时漂浮在水池里,已经死亡。据了解,幼童的15岁“后妈”有重大作案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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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漂浮在水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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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被打捞起来
开始大家都难以置信,直到看到后妈被警方考上手铐后才相信。又是一场惨剧,才3岁啊,到底有多大的仇恨,让你这样结束他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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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证实,受害者是一名3岁的小孩,嫌疑人是未成年人,具体身份和作案动机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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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本应该是在学堂好好读书的年龄,却做了小孩的后妈,竟对3岁的孩子痛下杀手!不敢想象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态!作为孩子的父亲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未成年人同居,对自己的孩子监护不力,同样会受到舆论的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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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与14岁以下的女性发生关系,属于强奸罪,但是与14岁以上且没有违背对方意志的情况下发生关系是不构成犯罪的,由于犯罪嫌疑人已经15岁,虽然是未成年,从法律层面上讲孩子的父亲是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但是作为孩子的父亲,对孩子的死亡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死者已逝,希望孩子一路走好,天堂没有痛苦!虽然“后妈”作为未成年人,也希望得到法律的惩处,毕竟一个3岁的生命是因此而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