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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红光化工厂动力分厂违反劳动法

  • 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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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18743
  • 回复:25
  • 发表于:2017/8/2 8:43:33
  • 来自:四川
  1.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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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光化工厂动力分厂谭建国违反劳动法,强迫工人延长工作时间,并且威胁工人不干就走人
楼主已找到最佳答案!感谢果然直达该楼层>>
  
  • 唐诗
  • 发表于:2017/8/2 9:10:40
  • 来自:四川
  1.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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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工作的时间是否算为加班时间?
guest33511652
guest33511652: 通知上白纸黑字的,没有写按加班算,就是白上,要不楼主发帖干嘛。
2017-08-06 22:21:43 回复
  
  • 在一望无垠的荒漠
  • 发表于:2017/8/2 9:37:17
  • 来自:四川
  1. 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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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会涨工资吧?这么热的天
  
  • 同是南溪人
  • 发表于:2017/8/2 16: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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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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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勤二倒,值班可以睡觉哒
个性
个性: 工资2000多点,而且活还挺多的,谁愿意干啊!可又没办法
2017-08-05 09:22:11 回复
  
  • guest16311107
  • 发表于:2017/8/2 21:3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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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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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这个见惯不怪。过去我在南山厂某分厂当工人时也是一样的,一个月的工资只有一百多块钱,而且还要上班至少说有八、九天,有时还会遇到十多天,甚至有时还要加班干活,从来没听说过要发加班工资给你,连下岗工人都不如。可还是总算挺过来了。
guest33511652
guest33511652: 你说的是八几年吧,现在是什么时代了,小工都是一百多一天。
2017-08-06 22:20:19 回复
guest16311107
guest16311107: 回复 guest33511652:我说的九十年代末期,二00年前点点的事,当个工人确实不摆了,可想而知?
2017-08-06 23:29:41 回复
  • 邪邪~~
  • 发表于:2017/8/2 22:5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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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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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很懂的样子
个性
个性: 延长上班时间,可工资没变
2017-08-05 09:23:28 回复
  • ARMY   MAN
  • 发表于:2017/8/4 12:3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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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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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据我所知事情不是如此。在这里断章取义,娱哗大众,居心不良!
个性
个性: 你自己可以看那发的通知,而且他说和车间同步,可车间都是4勤3到,而且开会举手表态2个人不表态其它的全部反对他也强迫通过,你也可以问问仪表上班的人员
2017-08-05 09:19:28 回复
guest33511652
guest33511652: ARMYMAN 这个回帖的人明显是个傻子,居心不良,如果没有那个加盖公章的通知,你这样说拿你没办法,明显的就是违反劳动法,还是国有企业,还让不让人好好上班了。
2017-08-06 22:17:31 回复
  • 个性
楼主回复
  • 发表于:2017/8/4 16:4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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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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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加班工资的,是强迫干
guest33511652
guest33511652: 劳动法规定,强令工人延时工作,加钱都要对方同意,每日不能超过一小时。
2017-08-06 22:19:12 回复
  • 小杨2013
  • 发表于:2017/8/4 17:3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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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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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懂
  • 瘋狅>_>卡農@_@
  • 发表于:2017/8/5 7:5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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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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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法定工作时间就必须付加班费! 而且一周内加班时间总和有明文规定。  不付加班费的注意保存相关证据。。。一告一个准
如果就因为不加班要辞退你,那好啊,让他辞退你,合同未到期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是要赔偿的。。。
在很多情况下为了跟领导处好关系,那些不合理的规定我们不说话,但太过分的话,谁是谁的谁啊!!!告他!
woyaozhanggongzi3
woyaozhanggongzi3: 大哥,你这个要建立在双方是劳动关系的前提上
2017-08-06 10:14:01 回复
沃鸠斯(???ε???)帥徳伊彼
  • guest33511652
  • 发表于:2017/8/6 2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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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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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的帖子有图有真相,经鉴定,此图加盖公章,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通知,说明此单位领导没有法律常识,如果该领导知法违法,就说明目无法纪,这种人当领导受苦的是工人。
       看了楼主的帖子,不由得精神为之一振,自觉七经八脉为之一畅,七窍倒也开了六巧半,自古英雄出少年,楼主年纪轻轻,就有经天纬地之才,定国安邦之智,古人云,卧龙凤雏得一而安天下,而今,天佑我大中华,沧海桑田5000年,中华神州平地一声雷,飞沙走石,大舞迷天,朦胧中,只见顶天立地一金甲天神立于天地间,这人英雄手持双斧,二目如电,一斧下去,混沌初开,二斧下去,女娲造人,三斧下去,小生倾倒.得此大英雄,实耐之幸也,民之福也,怎不叫人喜极而泣.....


 楼主!你就是我心目中的英雄,伸张正义,不畏强权我对你的敬仰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又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

  • guest33511652
  • 发表于:2017/8/6 22: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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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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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 布衣留香
  • 发表于:2017/8/6 23:4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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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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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是好样的,就得有点像乌龟,藏头缩尾的,居心不良。
  • 果然
  • 发表于:2017/8/7 8: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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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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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通知有点莫名其妙,既然和生产单位同步,生产单位是4勤3倒,你变为3勤2倒,同啥子步,可能是老板少写了一个不字,应为与生产单位不同步才符合逻辑。
  • guest33511652
  • 发表于:2017/8/7 13: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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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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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帖的人没有几个是倒班的人,
         四勤三倒就是每天倒班八小时,四个班轮着上,每周时间大概是24小时×7天=168小时,每个人每周就是 168小时÷4(人)=42小时,而周一到周五上行政白班的人员工作时间为:5天×8小时=40小时。也就是说,倒班的人比正常上班的人要每周多上2小时,每个月就是一个8小时班左右。
       三勤两倒就要求一个班上12个小时,三个班轮流上,也就是说本来是四个班轮变成了三个班轮,每个人每周平均就是168小时÷3人=56小时,也就是说每周多16小时,等于每周就多上了二天的班。大家可以显而易见看到有没有违反劳动法的规定。
       而这样安排的根本原因就是,红光公司有员工一千人左右,不算公司级领导,中层领导和经营师大概有一百人左右,而管理技术办公类人员有三百人左右,而一线生产人员就只有五百人左右,接近1比1的比例。红光多年没招工,但仍然在招收大专及以上管理人员,也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招不到工人,导致人员紧张,所以要延长工作时间,但是工人本来就拿着最小的工资,干最危险最累,换位思考,没人愿意白上班。
  • 天天来
  • 发表于:2017/8/7 19: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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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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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发帖辛苦了,但是希望网站所有人尊重事实公布,不要因为某种原因将此帖删除。
  • Rabbit
  • 发表于:2017/8/8 21:5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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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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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工厂都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