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教育体育局、教体文广局、教育文广局),临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市属院校,局机关各科室:自“校讯通”类业务在我市各级各类学校使用以来,对加强家校联系,促进信息沟通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但随着“校讯通”类业务更为广泛的推广使用,逐步突显出涉嫌违规收费;侵犯家长选择权、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违反“自愿”原则,变相强制消费;助长行业不正之风,滋生腐败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讯通”类业务管理的通知》(川教函[2010]237号)文件精神和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需要,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从2016年秋期开始,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停止使用“校讯通”类收费业务项目,并在2016年秋期开学前后集中对“校讯通”类业务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清理整治。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自2016年秋期开始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停止使用“校讯通”类收费业务项目,即使免费平台未建成要继续使用校讯通类业务,其费用也一律由学校承担。二、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市级各类学校要在2016年秋期开学前后集中一段时间开展“校讯通”类业务使用情况的专项治理工作,并于9月15日前将清理整治情况、宣传情况、替代方式及采取的具体措施以书面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报市局监审科。三、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市级各类学校要推进自身教育信息化建设,组织力量开发相关软件,用飞信、微信、QQ群等免费平台项目取代校讯通类收费项目。四、市教育体育局将进一步督促宜宾市教育信息技术指导中心加快信息化平台建设,指导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属院校加强校园信息化建设,推进微信、飞信、QQ群的广泛使用。五、做好停用“校讯通”类业务的正面宣传引导工作,向学生家长讲明情况、做好宣传,扎实做好微信、飞信、QQ群等免费业务项目的使用指导工作,尽快让家长能操作会使用,争取家长的支持、理解和配合。六、市教育体育局“校讯通”类业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于9月下旬对“校讯通”清理整治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市级各类学校要积极配合专项督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七、市和县(区)教育部门纪委,对督查和清理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纪线索进行调查核实,涉嫌权钱交易、设立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业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规行为,一律依纪依规严肃查处。联系人:彭小芸QQ邮箱:545571448@qq.com联系电话:8232334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2016年8月23日内容来源丨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
来源:头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