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日南溪“环保——低碳” 自行车骑行宣传活动————————南溪区骑行协会
————————南溪区青年志愿者协会仙源义工分会
————————南溪一中青年志愿者协会
联合举行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此图为网络图片非现场情况
近年来,随着南溪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机动车数量持续增长,对城市的环境及交通产生巨大的压力,“绿色、环保、低碳、健康”已经成为科学发展的新理念。为了积极构建绿色南溪、低碳南溪,我们向全区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倡议:
一、争做低碳出行的宣传者。低碳生活无处不在,我们倡议广大市民宣传健康、环保的出行方式,带动更多人自觉参与到“低碳出行,文明交通”行动中来,让我们的家园多一丝绿色,多一路畅通,多一点文明,多一份健康。
二、争做低碳出行的践行者。从科学角度讲,自行车是能源转化效率最高的一种交通工具。据统计,骑自行车出行100公里,可以节油约9升,相应减排二氧化碳20.7千克。请加入到骑行中来,共享环保健康生活!多一丝绿色,多一路畅通,多一片清新,多一些健康!
让我们一起行动吧,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自行车这种绿色交通工具重新回归我们的生活。让绿色出行开创一个和谐时代,为健康、环保、低碳的生活新方式贡献力量。
本次活动宗旨: 1.弘扬环保理念、增强人文素质,
2.倡导低碳出行、共筑美丽南溪。
活动时间:
2015年11月1日(星期天)下午两点。
活动内容: 路线:南溪一中高中部正门(起点)——长江大道——凤翔街——桂花街——上.下正街——滨江路——巨洋酒店背后火车道——万人广场(停留)——福临大道——南溪一中高中部正门(终点)。
队形:汽车领头,两人一排,队伍后一人压后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此图为网络图片非现场情况
活动流程: 11月1日下午14:00在南溪一中高中部学校正门口(起点)集合出发。
具体活动流程:从南溪一中高中部正门出发,万人广场处发放低碳出行倡议书进行环保签名活动,回到南溪一中高中部正门进行合影留念。
活动报名:仙源义工咨询群:428564937 联系电话15181182811 陈昱铸 南一中青年志愿者协会QQ群 445788219 联系电话:15283639636杨正
应急预案(一)若遇到雷雨天气及特殊情况,活动取消,顺延至天气条件允许。
(二)参加骑行活动的人员如遇到低血糖、中暑、擦伤等状况,及时与随行工作人员联系,就近提供少量糖、创可贴等物品。
注意事项遵守交通规则、服从领队;
请带适当的饮用水和补充类食品;
活动遇雨、大风、等天气自动取消。
免除责任书此次活动为非盈利性质的自助旅游活动、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并区别于商业活动和旅行社组团旅游。本责任书为此次活动的责任豁免、权利放弃、风险承担和赔偿责任放弃的义务。请仔细阅读,并按本责任书涉及的内容进行自我约束。
1、参加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18岁以下)参加必须有监护人陪同,12岁以下禁止参加骑行活动。
2、活动组织者和领骑及其所有同行成员均非职业的户外运动领队、向导或有许可证的急救人员。所有其他同行成员可能并没有参加过户外领队的课程、或急救(包括野外)的培训和经验,彼此不承担安全法律责任。
3、此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自行车,户外骑行活动可能对身体和精神方面都有严酷的要求,包括在崎岖地带和恶劣天气中进行,可能远离救助和医疗服务,所有救援和医疗的费用由本人承担。户外骑行活动时,有可能面对真实的风险而受到伤害,甚至死亡。这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如落石,冰崩,车祸,失温,冻伤等等。理解以上所列的风险并不完全含括了此次活动中的所有可能的风险,并且同意免责和放弃权利的责任并不仅限于以上所列的风险中。
4、参加此次活动的装备前提是护具完备(包括但不限于头盔、骑行眼镜、手套)与自行车车况正常,参加此次活动,意味着已确认装备达到要求并同意为此负责。理解装备可能会缺陷,而这些缺陷可能会导致受伤甚至死亡。参与活动人员应当意识到护具不完备所带来的风险,并独立承担责任。
5、身体活动和装备的使用是有潜在危害的。健身和休闲的活动也包含有导致受伤,心脏病和甚至死亡的风险。因此,同意承担和接受任何和所有的伤害的风险,甚至死亡的风险,并且免除此次活动所有其他同行成员的法律责任。
6、同意承担由于个人原因受到伤害的风险,包括身体因素和身体状况。这些风险是可能发生在往返参加活动的过程中,或者是在参加活动的时候。清楚获知已经被提供了自由选择的权利,可以选择往返活动地点的交通方式与线路。同意承担选择的交通方式与线路往返活动地点而引起的相关的风险和责任
7、参加活动人员应当没有那些会影响参加活动或使用装备的不适、损伤、病痛或其它不可告知的疾病。并且参加那些自己精神和身体能力之内的活动,并听从其他人员的建议和劝告。在任何时候相信条件是不安全的,那么会立刻中断活动的进一步参加。
8、在同行人员需要协助的时候,应当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并且不会给自己带来不合理危险的情况下协助。协助行为是一种友情互助行为,不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9、在此次活动中,如果由于个人行为而导致了第三方的财产损失或个人伤害,由当事人独立承担责任,免除所有其他同行成员的赔偿责任。
10、由于户外运动的不可预知性和风险的存在,应当明白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的意义,并独立承保。
11、参加活动的人员应独立承担和接受自己在此次活动中可能发生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和所有风险。若发生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无条件放弃追究和要求所有其他同行成员赔偿的权利和法律责任。
12、此《免除责任书》未尽事宜可以增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具有同等效力。
13、凡参加该活动者均视为已阅读并理解此《免除责任书》及补充条款的内容,并同意遵守该条款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