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业困难人员申报资料。
1.《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核验)。
2.《宜宾市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
3.电子营业执照查询记录纸质截图。
4.灵活就业(工作)照片一张。
5.社会保险缴费相关缴费依据复印件一份。
(二)下列人员除提供以上申报资料外,应提供补充申报资料。
1.低保人员:应提供民政局出具的有效低保证明材料。
2.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复印件。
3.区外户籍人员:初次享受政策,应提供户籍地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就业援助政策享受核实情况》。
4.市外务工人员:应提供就业地无法办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