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1日7时50分许,在南溪区北大街与青龙街路段发生了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宜宾交警直属交管六大队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在现场勘查事故原因时,民警发现驾驶人顾某某口中略带酒气,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进一步询问得知,驾驶人顾某某前一晚和朋友喝了一些白酒,觉得自己喝得不多,时间又过了很久,就侥幸驾车回家,没想到会发生交通事故。执勤民警依法对顾某某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目前,交通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宜宾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酒后驾驶机动车不仅是在拿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开玩笑,也是在挑战法律的底线。对于酒驾行为,宜宾交警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望广大驾驶员切莫心存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