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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到2021年1月,刘某、何某、李某秀等人在经营某某火锅店过程中,为提高火锅口味降低成本,牟取非法利益,多次将顾客食用后的废弃油脂加工、提炼,再加入佐料制成新的火锅底料给客人食用。案发后,南溪区检察院高度重视,积极引导侦查取证,固定损害公共利益的证据。南溪区检察院向区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经营者承担十倍惩罚性赔偿金,对使用“火锅回油”的违法行为予以打击,形成有效震慑,达到了“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教育目的,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乎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此案的成功办理,彰显了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厉打击食药领域犯罪的坚定决心。下一步,南溪区检察院将以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己任,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大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追责力度,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普法宣传,从根本上杜绝“地沟油”重回餐桌,切实守护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