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利,经分析研判,执行法官决定到被执行公司所在地当面释法,督促其履行义务。同时,考虑到路途遥远、人生地不熟等因素,执行法官先与阆中法院执行局取得联系,请求其协助我院开展此次执行活动,经过沟通确定执行方案:一是对被执行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司法拘留;二是对被执行公司财产进行查封勘查。
7月16日,在阆中法院执行干警陪同下,南溪执行法官一行来到被执行公司,但公司管理人员一直回避,执行法官遂对其法定代表人进行传唤,在得知其法定代表人生病正在住院不能到案,执行法官责令其委托能够“主事”的人员到场配合执行,并开始对被执行公司资产进行查封。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被执行公司感受到了执行的威慑后,公司财务及行政总监出面表示愿意配合执行,请法院暂缓查封程序。同时经过协商确定执行方案,由被执行公司与各申请执行人自行联系,核实标的款数目,并在三日内自动履行完毕。7月19日,执行法官收到了被执行公司发来的履行凭证,经过与申请执行人核实,八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通过两地法官的联动执行得以全部执行完毕。
本次异地联合执行行动,两地法院“重拳出击”,让被执行人“无所遁形”,充分彰显了司法权威,维护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