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保障河道行洪安全。近日,南溪区河长办会同区水利局、区检察院、裴石镇等部门,依法督促烟农对南溪区裴石镇中坝村长江河道管理范围内及周边违规搭建的29个临时看烟棚、6个临时晒烟棚进行清理拆除。目前,已全部自行拆除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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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干流沿江村民有着在长江河滩耕种烟草、搭建临时看烟棚和临时晒烟棚的历史习惯,经区河长办、区水利局、区检察院、裴石镇等部门联合执法,多次耐心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沿江村民积极配合完成整改,保障了长江沿岸生态安全和河道行洪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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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我区将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当地沿江村民的法律意识和共同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观念,加大对长江(南溪段)生态环境的保护,严厉打击一切破坏长江生态环境行为。